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以房养老”说易行难
吴杭民

  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郑斯林提到了房屋反向抵押贷款的养老融资方式。按他的话来说:“这个办法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做法,我个人认为势在必行。”(3月11日《中华工商时报》)
  房屋反向抵押贷款俗称“以房养老”,即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各种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钱,房主可继续住,但去世后,其房产归银行等机构。这种养老融资方式,其实人们并不陌生,它起始于荷兰,现在,美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就此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的制度。几年前就有专家倡议过,认为建立房屋反向抵押制度不仅可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可以减轻城市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冲击,减轻国家、社会、企业、家庭及个人的压力。
  但在笔者看来,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和传统伦理观念等因素,对于房屋反向抵押贷款的养老融资方式,有必要先泼一盆冷水。
  老百姓现在买一套房,容易吗?答案是毫无疑问的:难!尽管中央调控政策频出,但房价依旧“坚挺”,要买一套房,得搭上一辈子的积蓄,说不定还要当数年的“房奴”,每月把有限的收入用来还债。好么,好不容易到退休了,“翻身”不当“房奴”了,却又轮到反向抵押贷款了,把房又抵押给银行融资养老——有几个人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更何况,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观念,更是“以房养老”的“先天”屏障。大多数老人都希望在晚年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子孙绕膝,共享天伦。如果老人不顾亲情,办理了“以房养老”,一方面会给人造成子女不孝、养老困难的错觉,无端地让子女承受不必要的社会舆论压力;另一方面,极可能会引发子女与父母的感情、财产危机。另外,如何处理儿女的继承权等,恐怕也是一时难以解决的关键问题。
  广州媒体曾做过的一次调查显示:八成老人不接受“以房养老”,认为这种“用放弃亲情和关爱来换取养老金”的方式并不可取。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就算相关问题解决了,又有多少老年人能绕过“心结”而接轨“国际通常采用的做法”?所以,有专家曾预言,在中国,可能只有孤寡老人才会有“以房养老”的需求。
  可是,没房的老人怎么办?那些困难群体中的老年人,本来退休金就不高,如果又没有自己的房产,岂不是空谈“以房养老”?而且,这部分老人的数量恐怕并不在少数。如果不从完善、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机制上下功夫,他们的晚年生活,终究逃不出“凄凉”二字!
  “以房养老”是“势在必行”还是“说易行难”,其实,老百姓心里有一本清清楚楚的账啊!